关于对税务师葛瑞武实施行业惩戒情况的通报
皖税协发〔2023〕8号
发布日期:2023-05-08 文章来源: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
各税务师事务所:
近期,据有关举报,我会依规对税务师葛瑞武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其实施行业惩戒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2021年,原合肥华辉税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出具了《安徽罗塘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替某某某项目缴税费审核鉴证报告书》(皖华辉字〔2021〕096号,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,《报告》结论由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葛瑞武和另一名从业人员(非税务师)签字。经调查核实,葛瑞武冒用其他从业人员名义在《报告》结论中签字并以该从业人员名义伪造税务师印章在《报告》结论中盖章,《报告》附件中附有已作废的税务师会员证书复印件,《报告》中“城建税”有关数据前后不一致,未按规定时长保存业务档案。
根据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》第三条、第九条有关规定,经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,决定对葛瑞武给予通报批评,并将惩戒结果记入其行业诚信档案。各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,严守职业道德规范,坚持依法执业、诚信执业、规范执业,不断提高执业质量水平。
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
2023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