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注销有关税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资格的公告 [2022年第1号]
发布日期:2022-03-28 文章来源: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文章作者:王燕
根据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登记办法》、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》和《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会员不履行规定的义务,应注销其会员登记。截止目前,以下税务师事务所因未按时参加2020年度行业自律检查、未按时缴纳会费,按规定注销其团体会员资格,终止相应的会员权利、义务,现予以公告。
发布日期:2022-03-28 文章来源: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文章作者:王燕